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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西安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政策

来自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消息:
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,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、断缴情况,带齐所需材料,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。

一、适用对象
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。

二、适用情形
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。

三、申请具体时间
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。

四、申请程序
1、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,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(相关开发区)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《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原安置单位;
2、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;
3、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,统一交到退役士兵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(相关开发区)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;
4、属于其它情况的,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(相关开发区)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。

五、所需材料清单
1、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,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(相关开发区)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《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原安置单位;
2、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;
3、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,统一交到退役士兵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(相关开发区)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;
4、属于其它情况的,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(相关开发区)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。

六、集中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

西安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
工作专班办公室
2019年6月4日